中國環境保護法規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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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保護法規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1年01月02日
摘錄自2010年12月31日新華網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數項中國環境保護法規、標準將於2011年1月1日開始施行。

首先,《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將開始施行。作為配套政策措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許可管理辦法》也同時施行。這一辦法適用於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的申請、審批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

其次,開始施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範》適用於因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危險化學品或危險廢物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而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和土壤環境等的應急監測﹔《農藥使用環境安全技術導則》規定了農藥環境安全使用的原則、污染控制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等相關內容﹔《農村生活污染控制技術規範》用於指導農村生活污染控制工作,改善農村環境質量。

同時開始實施的環保標準還包括《釀造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範》《含油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範》《農業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導則》《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農藥建設項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