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電藏玄機 未獲利 恐先倒貼台電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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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電藏玄機 未獲利 恐先倒貼台電

2011年02月10日
摘錄自2011年2月10日自由時報屏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頂樓加蓋太陽能板,種電、賣電正夯,吸引許多建商或民眾跟進,卻都不知暗藏玄機,落得電還沒賣,得倒貼台電上萬「管線施作費」。

高屏地區推案的林姓建商表示興建「生電」透天厝,委託南科廠商建造太陽能板,可產3千瓦電力,自給自足且可轉賣台電獲利,卻收到台電通知付費「管線施作費」10多萬, 建商以為10千瓦電力以下,台電才會收管線施作費;另一名張姓屋主於頂樓建蓋百萬太陽能板,預計一天供應台電5.5千瓦,換算每天約可送出再生電30多度,以為賣電可補貼建造費用,不料,卻得先繳給台電數10萬費用。

台電屏東營業處副處長吳志城強調,管線施作費計收與太陽能板的發電量無關,需會勘種電區域有無電力網,以及高低電壓設備狀況,若需台電另埋設管線,或牽引併入台電管線系統,應視為能源再生的投資成本,基於獲利者付費原則,理應繳付相關管線施作費。不過,99年1度可賣11元,100年降為7元,誘因雖稍減,似不減建商與民眾關注,民眾若不清楚相關規定,可向各縣市台電營業處詢問,若聽光電廠商單方意見,恐會產生不必要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