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部:若企業環保問題不改善,別想上市融資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中國環保部:若企業環保問題不改善,別想上市融資

2011年02月20日
摘錄自2011年2月18日上海證劵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環保部規定:凡前1年發生嚴重環境違法的企業上市環保核查申請不受理!「先上市、後進行環保整改」的情況將不復存在。

於2月17日,國家環保部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監督管理嚴格開展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確嚴格要求企業切實沒有任何重大環保違法行為才能遞交上市環保核查申請。通知規定,各級環保部門不予受理在申請核查前一年內有過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的上市環保核查申請。並界定,發生重大或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未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被責令限期治理、限產限排和停產整治及收到環保部門10萬元以上罰款等均屬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這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6個月後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