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米東區 實施環境「以獎代補」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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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米東區 實施環境「以獎代補」

2011年03月27日
摘錄自2011年3月27日新疆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了加強和規範烏魯木齊市米東區環境保護「以獎代補」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米東區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健康發展,米東區2011年開始實施「米東區環境保護以獎代補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所指環保「以獎代補」資金是指由米東區財政安排,主要用於米東區環境保護項目的「以獎代補」資金,資金由米東區環保局和財政局共同管理。資金的使用範圍為米東區污染源限期治理、限期整改項目、實現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重點污染源排放口規範化建設專案、米東區政府確定的其他污染防治專案。

2010年米東區政府安排環保資金80萬元,補助治理污染企業7個。將有力地推動米東區污染治理工作的開展,改善米東區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