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擬修法 兒童餐禁送玩具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新北市擬修法 兒童餐禁送玩具

2011年04月07日
摘錄自2011年4月7日自由時報新北市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研修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範業者不得利用消費者輕率或無經驗,來做商品或服務的促銷行為,未來速食業者買兒童餐送玩具的促銷手法,將受到限制。

草案中也規定,市政府可以公告限制促銷行為的商品或服務,違反規定可處罰款,並得連續罰;法制局長邱惠美指出,國外基於保護兒童,嚴格禁止針對兒童進行商業促銷行為,例如在卡通節目後,安排卡通人物推銷產品,將讓兒童無法分辨是節目還是廣告。

至於速食業者以買兒童餐送玩具吸引小朋友消費的促銷行為,也將首度納入消保法規規範,避免心智尚未發育成熟的兒童受到左右而產生購買意願。

邱惠美表示,草案仍須送法規會、市政會議及議會,希望能加速腳步爭取議員支持,儘速通過,保障消費者權益。

國內業者中,肯德基已自去年7月起,主動不再於兒童餐中附贈玩具,並直接調降售價回饋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