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場所今起全面禁煙 飯店等不應再設吸煙區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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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共場所今起全面禁煙 飯店等不應再設吸煙區

2011年05月01日
摘錄自2011年5月1日新京報訊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5月1日,衛生部新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簡稱「80號令」)正式實施,新增加了「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等規定。30日,衛生部官員明確,按照新細則的要求,飯店、候車室等公共場所不應再設「吸煙區」。但是這一規定無相應處罰條款。

控煙專家、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宜群用「非常不明確」,來形容目前有關控煙執法的情況。她說,在條例中,沒有寫明有關控煙監督執法的相應條文。她反問:「監督執法沒有明確條款,是準備再出更細的條款嗎?」

衛生部有關人士表示,監督實施工作主要由衛生監督機構負責。但室內公共場所眾多,監督力量很有限,更多地需要各公共場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公眾的支持。

專家建議,政府應儘快立法,建立專門執法隊伍,重罰「公共場所吸煙」和「破壞環境」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