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地下水 仁武廠罰8千多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污染地下水 仁武廠罰8千多萬

2011年05月04日
摘錄自2011年5月4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今天表示,審查通過「台塑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污染整治計畫」,建立不當利得計算基準,參照專家學者意見,初步核算處分金額約新台幣8000多萬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表示,民國98年辦理「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含氯有機溶劑污染潛勢調查及查證計畫」時,經查證後於該年11月確認台塑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已遭受嚴重污染,隨即追查污染原因。

環保署表示,基於認定台塑公司對於已疏漏污染未通報,且未全面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導致造成地下水污染,台塑公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爰引行政罰法規定,對其裁處罰鍰金額,在違反義務所得利益範圍內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