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研擬以「不當利得」重罰六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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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研擬以「不當利得」重罰六輕

2011年05月14日
摘錄自2011年5月13日聯合晚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麥寮六輕12日晚間再度發生工安事故,雲林縣長蘇治芬要求中央政府立即委託國際專業檢測機構全面檢測行六輕公用管線安全。環保署表示,是否對台塑六輕依行政罰法更高的「不當利得」處分罰款,還在研究中。

蘇治芬說,事故發生後,相關運作及監測毫無章法,空氣品質監測站因為斷電而全部停擺,也未在第一時間通報民眾,嚴重損害民眾權利。

因此,她要求勞委會必須站出來,在第一線說明過去的檢測過程和結果,並且要求中央立即委託國際專業檢測機構,全面進行六輕工廠公用管線安全性檢測。

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經與雲林縣環保局共同會商後,決定對台塑AN(丙烯月青)廠依空汙法第24條違法排放廢氣,造成空氣汙染,處以100萬元罰鍰。另對六輕異辛醇廠部分,則依空汙法第20條違法排放揮發性有機物質規定處以10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工;而燃燒塔部分因有汙染,也要重罰100萬元。100萬元是空汙法中最高罰則,環保單對台塑的這三項裁罰,都從重處以最高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