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1日
摘錄自2011年6月21日自由時報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北市源商實業公司自中國進口的「DAYLA」指甲油,有消費者使用後皮膚紅腫,經桃園地檢署送驗,竟發現含塑化劑DEHP達4849ppm,甲醇含量則為8.9%,各為標準的48倍及45倍。
今年3月更改配方,DEHP與甲醇含量符合容許值,卻出現衛生署公告化妝品禁用的苯,含量達106ppm。
檢方說,進口商源商故意將瓶身的進口商標示為「金日輝國際公司」,因此除了觸犯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還涉及商品標示不實。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副組長黃明權表示,我國禁止在指甲油額外添加DEHP,但允許自然產生,所以訂有100ppm的標準;至於指甲油拿乙醇當溶劑會微量產生甲醇,技術上不可避免;甲醇的標準為0.2%,如果甲醇過量會影響視神經,違法添加的業者可處一年的徒刑併科15萬以下的罰金;苯有毒,也是一種致癌物質。衛生署強調會固定稽查市售指甲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