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街資源回收場 居民怒髒又臭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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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街資源回收場 居民怒髒又臭

2011年07月10日
摘錄自2011年7月10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北市多處資源回收場設在住宅區內,民眾嫌髒亂、噪音、臭味,投訴至市長信箱抗議。其中有一座位於通化街的資源回收場,甚至違法設置超過25年歷史,年年被民眾投訴,狀況依然如昔。

市府環保局表示,環保局主要稽查資收場的環境衛生,只有辦理營業登記的業者,才會送至發展局核定是否符合土地分區使用規則。根據環保署函釋,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的資源回收場才需辦理營業登記,一般小規模業者報備即可。現在北市登記的資源回收商有16家,列管的有109家。

環境衛生稽查方面,通化街這家資收場環境衛生不合格,今年已被開罰8次,每次皆被罰鍰1200元。都發局表示,雖然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資收業不能設置於住宅區內,但由於資源回收場不在都發局優先裁罰順位,只能先由環保相關單位依法裁罰。若業者屢勸不聽,環保局才將案子移送到發展局,並依照都市計畫法裁罰6至30萬元,且可連續處罰,並斷水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