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有條件開放攜犬狩獵 惟仍須視個案處理 | 環境資訊中心

英國有條件開放攜犬狩獵 惟仍須視個案處理

2002年12月10日
莫聞編譯;蔡麗伶審校

英國,倫敦,2002-12-04(ENS)-根據英國新制訂的狩獵法案,未來英格蘭及威爾斯地區將有條件開放攜帶獵犬狩獵,惟必須證明狩獵活動有其必要性,並且未涉及任何殘忍的手段。如果該法案正式成為法律,攜犬狩獵野兔與鹿將因為其殘忍性而被禁止,至於捕鼠、獵兔或其他類型的狩獵,將視個別情況予以有條件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