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14日
摘錄自2011年8月12日聯合晚報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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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首長宣布成立「淡水河流域管理委員會」,曾經協助前台北縣長周錫瑋整治淡水河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李鴻源表示,「這是件好事。」不過,他說,淡水河流域的主管單位多達5、6個部會,還涉及水利法、水保法等20多條法令,唯有成立部會層級的「流域委員會」,對淡水河整治才能有實際的效益。
李鴻源說,八八風災之後,行政院即指示水利署規劃四大流域管理局;但他則主張由行政院成立部會層級的「流域委員會」,由部長層級來擬定流域管理的大方向,再交由署長層級的單位每2到3個月召開政策會議、局長層級單位則每月開會,以「協調」為主。
李鴻源認為「淡水河流域管理委員會」就淡水河水污染、橋樑光雕、河濱自行車道等「事務性」議題,建立溝通協調平台,「還OK,這是件好事。」但是要來「管理」,李鴻源說,淡水河流域不只「事務性」問題,像是水資源問題、石門水庫及翡翠水庫水源地管理和防洪等決策性問題,就得由中央來統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