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陽溪公告 上游仍禁雞糞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蘭陽溪公告 上游仍禁雞糞

2011年08月17日
摘錄自2011年8月17日聯合報宜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宜蘭縣政府即將在9月1日上路的河川新公告,引起議論紛紛,縣府最近修正內容,鎖定被公告為甲類水體的蘭陽溪上游優先整治,禁用生雞糞,以確保飲用水安全,縣府18、19日派人到南山村、四季村辦說明會。

蘭陽溪從葫蘆堵大橋到水源頭,全長56.76公里被環保署公告為甲類水體,大腸桿菌群要在50個單位以下,可是蘭陽溪上游被長期種菜,使用大量生雞糞、農藥、化肥,大腸桿菌群經常超過數萬個,嚴重超標,生雞糞含鋅、銅等重金屬及抗生素,也讓人產生疑慮。

縣府表示,為確保民眾飲用水安全,將優先整治蘭陽溪上游,環保局原本祭出水汙染防治法,公告河川禁止使用、洩漏農藥、肥料、生雞糞,現在農藥、肥料回歸農藥法、肥料法規範。

農業處指出,農藥法規定在水源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範圍內,有78種農藥有餘毒之虞,不得使用,肥料含有害物質也不能用。

生雞糞仍在公告禁止使用之列,其他足使水汙染的帆布、塑膠布等也不能留存在蘭陽溪上游。縣環保局及農業處訂18、19日下午舉辦說明會,把修正後的內容告知村民,聽取各方意見,再做預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