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砍樹者「法辦」護樹人 警方球員兼裁判 | 環境資訊中心
社論

違法砍樹者「法辦」護樹人 警方球員兼裁判

2011年08月27日
作者:莫聞

潘翰疆接受庭訊前在板檢偵查大樓前開記者會,再遭警方「違法集會」舉牌警告一次。在板橋石雕公園保護樹木的志工潘翰疆,去年和一群附近居民抗議新北市(當時還是台北縣)警察局,為了興建江翠派出所未依法提報移樹計畫即任意移樹。此事時任台北縣長的周錫瑋,在議會質詢下坦承警局「同仁不懂法律」,公開道歉,但潘翰疆今年初卻遭海山分局以非法集會「首謀」罪名移送法辦(1000年度偵字第15343號),昨(26)日遭板橋地檢署傳喚到案說明。

此事再度凸顯長期來集會遊行法遭詬病、縮限憲法賦予人民的集會自由、人民動輒遭警方濫行法辦的事例。

潘翰疆是綠黨成員,多年來持續關注都市開發違法移樹事件,參與包括台北市松山菸廠老樹保護、徐州路老樹保護、新北市永和區仁愛公園護樹、板橋區江翠國中砍樹事件等。這次遭海山分局移送的背景是,台北縣警局2010年於板橋石雕公園興建江翠派出所,與板橋市公所商借180坪用地,規畫範圍卻涵蓋公園三分之一約2300坪用地,且要移植大量老樹。此事於同年度10月初遭公民質疑違法砍樹,警方未能出示合法可移樹文件,違法砍樹施工三天半後,才因環團所揭發未依法提出樹木移植計畫申請而暫時停工。

只是,警局雖暫停施工,卻於今年1月17日以違反集會遊行法「首謀」為由,約談潘翰疆到案說明,隨即移送檢方,於昨日遭檢傳喚約談。

在板橋石雕公園護樹案例中,連署反對警局移樹的居民達3500人,響應替老樹掛黃絲帶祈福行動的人數達300以上。而這也是有史以來首度有民眾因護樹而遭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的案例。

此案可議的是,警方本身為違法移樹的開發單位,遭民眾制止後卻偵辦民眾的「違法集會」行為,球員兼裁判,對集會遊行的裁量權任憑警方自由心證,是否合宜?

照現行的運作來看,倘若做錯事的是警察,民眾能不能提醒,必須由警察決定准否,否則就是違法集會。但民眾要問的是,看見生命受害而前去制止,難道不是合乎人性的舉動,難道也要事先向警方申請集會遊行的核可?難道關心的民眾不是出於自主思考的愛鄉情懷,而是受人蠱惑煽動的「愚民」?

難怪,昨天前往聲援的綠黨發言人潘翰聲會說,集會遊行法如果不能修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限縮警方裁量權、保障人民的憲法權利,應該直接廢掉。

也難怪,昨天的偵查庭,潘翰疆依刑事訴訟法行使緘默權,要等檢方偵結於法院審理階段,在公開審理的情況下再陳述己見。屆時,警方與潘翰疆的攻防,將攤在陽光下由人民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