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百村民抗議土地被強佔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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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百村民抗議土地被強佔

2011年09月07日
摘錄自2011年9月7日明報山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山東濟寧市過百居民就土地被強佔非法拍賣,周二拉橫幅舉旗幟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遊行請願。周二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前出現過百人舉著彩旗,拉起多條寫著「還我土地、還我家園」等字樣的巨型橫幅遊行請願。據悉,遊行隊伍來自濟寧市金鄉縣金鄉鎮南門居委會的43家。

其中薛女士說:「耕地當年開發沒用掉,剩下的他給拍賣了,村民不願意,沒給清錢。去了100多口,就是金鄉鎮南門村的,高級法院上午接見的,讓我們等通知聽信,俺們就回來了。」

居民們擁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的16.7畝土地,今年1月被濟南鐵路中院作為金鄉縣津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資產進行拍賣,以償還拖欠山東省建築工程總公司追討該開發商的工程合同欠款。該地塊被濟寧房利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得,拍賣總價款為650萬元人民幣。

居民周先生說:「這塊土地沒有給老百姓補償,也沒撤銷老百姓的土地使用證,他們非說是開發公司的土地,實際上津匯房地產開發沒有交付土地出讓金,沒有拿到房產證,就憑著政府的一個批文就把地封了,拿去拍賣。我們百姓已經提出要政府撤掉批文,因為我們有土地證,產權最終還是老百姓的,誰都拿不走,現在不過是鐵路法院強制拍賣了村民的土地。」

居民認為這是非法拍賣,就此提起行政覆議,山東省高院裁定,該被拍賣地塊土地使用權存在屬權爭議,該土地現狀仍由43戶居民佔用使用,裁定撤銷濟南鐵路中院的裁定,發回重新審查。

不料結果照舊,今年8月16日,金鄉縣政府、43戶居民向山東高院申請再次覆議。

濟南鐵路中院不予理會,更在8月23日向金鄉縣國土局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限在15日內將11118.40平方米(合16.7畝)土地過戶到拍賣競得人名下。

8月30日,金鄉縣政府、43戶居民向山東高院遞交了申訴書,申請再審並立即中止執行。直到9月6日,居民集體往山東省高院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