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設環境公益訴訟資金支持打「環保官司」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海南設環境公益訴訟資金支持打「環保官司」

2011年09月11日
摘錄自2011年9月9日中國新聞網海口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9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海南設立省級環境公益訴訟資金,專項支付在該院以及轄區法院等審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相關受理費、申請費、調查取證費、鑑定費、勘驗費,評估費以及其他因訴訟產生的費用。

海南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光瓊表示,海南作為生態大省,必須加強環境保護力度。該院與海南省財政廳於近日共同下發的「海南省省級環境公益訴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環境公益訴訟專項資金由省級財政拔款,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單獨核算,以此支持國家機關、其他法人組織以及公民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2011年1月,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成立國內首個環境保護審判庭。7月,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於開展環境資源民事公益訴訟試點的實施意見」,對環境資源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範圍、起訴主體、立案的條件、先予執行、審判程序等作出規定。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隨後相繼增設環境保護審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