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租林地 農委會:全面清查!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放租林地 農委會:全面清查!

2011年11月14日
摘錄自2011年11月11日聯合晚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農委會林務局代理局長李桃生表示,政府從民國58年開始進行國家林地清理計畫,不少農民耕作開墾占用國有林地,甚至違反水土保持計畫;多年來,政府給他們補辦申請繼續承租的機會,請農民提出申請,但因許多林地地處偏遠、占用時間久,航照照片也不甚完備清楚,因此農民重新補辦申請過程並不順利,這部分林務局將繼續協助農民解決問題。

根據林務局最新統計資料,至民國99年止,農民重新補辦申請合格案件636件、面積219公頃;沒通過、不合格案件達5643件,共有面積9374公頃。

也就是說,現在仍有9374公頃國有林地未收回,多年來,林務局僅透過判決訴訟收回219公頃國有林地,原則上收回後應該立刻造林,但又被其他有心人霸占,一直收不回來,一度引發民怨。

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表示,林務局已組成專案小組,派出699位巡山員,即日起下鄉清查,有多少國有林地收回後閒置或被占用,一周內提出完整報告,也不排除會同檢調讓公權力介入,徹底解決林地被濫用霸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