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高雄廠污染事件 高市:未達要求停工要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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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高雄廠污染事件 高市:未達要求停工要件

2011年11月22日
摘錄自2011年11月22日中廣新聞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油高雄煉油廠」偷排廢污水事件,高雄市政府之前所說不排除處罰中油高雄廠停工,高市環保局表示,研究相關資料後認為還未構成處罰停工的要件。

出身後勁的高雄市議員黃石龍提出當時所拍攝的後勁溪照片,說明污染的嚴重。黃石龍說中油高雄廠內雖然有三座污水處理廠,但中油一直在等下雨,以便將污水直接跟雨水一起排入後勁溪。

黃石龍舉出,有些民眾偷排污水進溪中被抓到,一車就被罰六十萬元,但中油常年這樣偷排污水,只被罰2630萬元,他認為罰得太輕,他說中油先後排放55次,以一次排十萬噸,一噸廢水處理費用三千元計算,中油省下165億的污水處理費。黃石龍議員說政府應該向中油追討165億的不當得利,既然中油董事長都嗆聲說「停停看」,他認為高市府不用怕他,就處罰他停工,不能只處罰兩千多萬輕鬆了事。

高雄市長陳菊表示,他支持議員的主張,並視情節輕重不排除處罰中油高雄廠停工。高市環保局將在11月24日開會決定如何懲處中油高雄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