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事故 中石油董事長被處分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大連事故 中石油董事長被處分

2011年11月25日
摘錄自2011年11月24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國務院最近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石油)在大連所屬企業發生輸油管爆炸等4起事故調查報告做出批復,認定4起事故都是責任事故,處分中石油董事長等人並追究部份人刑責。

石化業在遼寧省大連市不斷發生環境污染問題,曾引發上萬人上街抗議,要求國營相關石化業撤離大連,進而引起北京的注意;緊接著中石油下轄企業又在大連發生爆炸等重大事故,再度引起大陸輿論關注。

國務院最近,認定中石油在大連市所屬企業發生輸油管爆炸等4起事故都是責任事故,其中於2010年7月16日的輸油管爆炸起火事故是特別重大事故。因此依相關法律法規,對4起事故涉及的64名事故責任人給予黨紀、行政處分,對14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