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山東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

2011年12月29日
摘錄自2011年12月27日中國環境報山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自2012年1月1日起,山東省將對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徵收水資源費,超計劃30%以上部分,按照當地水資源費標準3倍加收。

根據規定,山東工業和服務業取用水單位和個人超出水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計劃部分的取用水,都將實行累進加價徵收水資源費制度。據了解,超計劃10%以內(含)部分,按當地水資源費標準1倍加收;超計劃10%~30%(含)部分,按照當地水資源費標準兩倍加收;超計劃30%以上部分,按照當地水資源費標準3倍加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