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水區垃圾場封閉 陷入窘境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行水區垃圾場封閉 陷入窘境

1997年06月03日
摘錄自1997年6月3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2日公布行水區垃圾場關閉計劃執行結果, 55座垃圾場都已經全數關閉。但有7個鄉鎮的替代垃圾場,因居民反對無法使用,形成垃圾無去處的窘境;其中5個鄉鎮市目前暫時停止收垃圾,另2個鄉鎮市則暫時堆置在私有土地。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陳永仁表示,根據水利法,在河川行水區內棄置垃 圾,可處鄉鎮長或行為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協助地方處理此一問題,環保署於去年5月向行政院提報河川行水區垃圾處理方案,以今年5月31日為 全面關閉期限。目前多數鄉鎮已經如期完成,只有少數5個鄉鎮因為民眾反對替代垃圾場,造成封閉之後,垃圾無去處而被迫停止收集垃圾的問題。

環保署表示,加強與民眾溝通,讓替代垃圾場順利啟用,以化解垃圾堆置街頭是未來首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