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水區垃圾場 月底前封閉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行水區垃圾場 月底前封閉

1997年05月20日
摘錄自1997年05月20日中國時報中興新村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灣地區鄉鎮市長年以河川為壑,棄置大量垃圾污染河川行水區,引起監察院和檢調單位關切,目前屏東縣地檢署檢察官起訴轄內多位鄉鎮市長,其他鄉鎮首長也「聞風色變」,不得不配合環保處於五月底前封閉行水區垃圾場的最終通牒令。

去年賀伯颱風來襲,台北縣因大漢溪堆積大量垃圾,造成板橋市嚴重水患,監察院和檢調單位調查元凶,目標鎖定地方首長,省環保處下通牒要求鄉鎮市於五月底前全面封閉行水區垃圾場。

針對鄉鎮市長年「佔地為王」,傾倒垃圾污染行水區,屏東縣地檢署檢察官主動約談屏東縣里港、竹田、新園、高樹和屏東市的地方首長,依水利法予以起訴。

環保處指出,目前有十五個鄉鎮市仍未封閉行水區垃圾場,他們所持的理由泰半是居民抗爭所致,事實上,全是地方首長囿於選票考量,不夠積極使然。

環保處進一步指出,該處通令各鄉鎮市封閉行水區垃圾場,積極尋覓新的垃圾場,目前地方政府只能做到不再讓新垃圾進場,至於既有的垃圾,各鄉鎮市並無力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