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發布修正版「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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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發布修正版「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

1997年08月05日
摘錄自1997年8月5日立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隨著車輛的不斷增加,台灣的空氣越來越糟糕,環
保署今天發布修正版的「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未來如果你的
愛車排氣超過標準,不再是依到案時間作為處罰依據,而是根據車輛排放污染
物的實際濃度高低作為罰鍰依據。

環保署呼籲民眾應加強車輛的保養,若有老
舊的二行程車輛應儘速淘汰,車主也應該主動前往定檢。  環保署今天將發布修正「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未來如果交
通工具的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將不再以到案時間作為處罰依據,而
是依照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實際濃度的高低,作為處罰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
用人罰鍰額度的根據。

由於目前各縣市都是以專案方式進行污染稽查,沒有貼合格證的車子都被列
為優先稽查的對象,因此,環保署呼籲尚未接受檢驗的機車騎士儘速前往排氣
定檢站接受檢驗,不合格應儘速調修。另外對於高污染性的老舊二行程機車,
除非騎士勤加保養,否則排放的碳氫化合物及一氧化碳的污染可能都會超過排
放標準;因此環保署也希望民眾能淘汰高污染的二行程機車,以免不只影響了
空氣品質還要付出鉅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