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 執行腳步慢半拍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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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 執行腳步慢半拍

1997年09月15日
摘錄自1997年9月15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菸害防制法」本月19日就要實施,屆時菸品促銷將大幅受限,吸菸場所及吸菸年齡也有限制。不過,攸關這項法案實施細節 的施行細則上週四才公告,給各界的準備時間只有一週,專家14日指出,衛 生署的政策決心顯然不夠。

總統府今年3月19日公告「菸害防制法」,半年後實施。這項法案嚴格限制菸品促銷,除了雜誌能刊登廣告及賣場內能張貼海報外,幾乎沒有其他促銷空間,菸商也不能以菸品品名贊助活動。此外,未滿18歲不得吸菸,否則吸 菸者和父母都要接受戒菸教育;而賣香菸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的業者也要被罰。絕大多數的公共空間,除吸菸區外,也一律禁菸。

這些規定的變革不小,但上路前的準備工作似乎都沒有「動」起來。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指出,以臺北市來說,許多大型的菸品市招到現在 還沒有拆;不少商店外還張貼香菸海報;計程車是完全禁菸的空間,但董氏基 金會打電話給許多車行,業者都不知道此事。

由於母法規定百貨公司、餐廳等場所要明顯區隔吸菸及非吸菸區,施行細則規定這些場所要有獨立的排風或空調系統。林清麗指出,所謂的明顯區隔,指 的是兩區至少相距6公尺,或地面到天花板有隔牆。以這項標準來看,超過95%的餐廳及百貨公司都不合格。

國會助理呂岳憲指出,菸害防制法施行細則規定許多實施細節,原本該在母法二讀後,進入三讀時訂定完成,待母法公佈後一起實施。但衛生署以給菸商 準備時間為由,要求母法公佈半年再實施。而施行細則遲至上週四才公佈,給各界準備時間只有一星期,顯示衛生署根本沒有充份的政策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