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物回收費用 大幅調漲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廢物回收費用 大幅調漲

1997年09月16日
摘錄自1997年9月16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15日公布86年廢棄一般容器回收費率 。根據這項費率,製造及使用業者必須先依照營業量繳交回收費用,成立基金 ,以公開透明方式運用這些經費從事回收工作。

環保署15日公布的廢棄物回收費率項目包括:鐵罐、鋁罐、玻璃、紙盒包 、鋁箔包、寶特瓶、聚氯乙烯瓶(即PVC瓶)、聚苯乙烯(PS)、聚乙烯 (PE)、聚丙烯(PP)、水銀電池。這些材料普遍使用於飲料、乳品、清 潔劑、環境衛生用藥、食用油、免洗餐具等的包裝容器。

根據環保署的評估,新費率實施後,業者負擔將增加二、三倍以上,但全數費用將用於回收工作。製造及使用業者必須在十月六日前將六、七、八月份回 收費用繳交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指定專戶內;拒絕繳交者將依法處罰應繳交費 用一至三倍罰鍰。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表示,根據今年三月28日新修正的廢棄物清理法規 定,製造及使用業者必須依照環保署費率委員會審議的費率,依照其營業量繳 交一定比例的回收處理費,再運用這一筆經費實際從事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