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回收基金會 遭控貪瀆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保回收基金會 遭控貪瀆

1997年09月24日
摘錄自1997年9月24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團體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綠色陣線,23日以 環保署成立的「廢容器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未經法定程序即向中國信託商銀 貸款新台幣三億元,以及未經法定程序即發放新台幣五千萬元給未經依法公開 稽核認證的回收商為由,向台北地檢署告發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陳永仁、資 源回收科長沈志修、「金車飲料」董事長李添財、「養樂多」董事長陳重光等 人涉及圖利等罪嫌。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秘書長方儉表示,回收管理基金,依照規定須向業者收繳 ,環保署卻違法向中國信託商銀貸款新台幣三億元,並已從6000萬元的撥款中 將五千萬元發放給未經合法公開稽核認證的回收商,涉有圖利業者的情形極為 明顯。

方儉說,依照立法院修正通過的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環保署必須設立一個資源回收基金,製造、輸入業者則按照環保署核定的費率收取清除處理費用, 作為管理基金,再以此一基金支付實際回收及清除處理費用,補助獎勵回收系 統等經費,可是環保署設立該基金會後,沒有向業者收取清除處理費,卻向中 國信託貸款新台幣三億元及違法發放給相關業者,做法有圖利業者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