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長江南京段禁漁三個月漁民補貼將提高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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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長江南京段禁漁三個月漁民補貼將提高

2012年03月27日
摘錄自2012年3月27日南京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012年南京市長江禁漁期管理暨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決議,今年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長江南京段將實行3個月禁漁期,期間除持有省漁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刀鱭(刀魚)特許捕撈許可證的漁船,可在3月20日—3月31日,4月15日—5月10日進行刀魚捕撈作業外,其他捕撈作業一律禁止。禁漁期內漁民每月生活補貼標準將提高。

此次禁漁區域範圍為:長江南京段北岸,從上游浦口駟馬山河與安徽和縣交界,至下游六合區小河口與揚州儀征接壤處,全長97.5公里;南岸,從上游江寧區和尚港與安徽馬鞍山交界處,至下游棲霞區大道河口與鎮江句容接壤處,全長107.9公里。

為保障此次禁漁涉及到的722名漁民生活,南京將在禁漁期3個月內提高他們的每月生活補貼標準,其中下關、江寧區的324名漁民每月生活補貼由400元提高到500元,浦口、六合、棲霞區的398名漁民由300元提高到380元。所有補貼將直接打入漁民專用的銀行卡內。

3月21日至3月31日,將對長江南京段展開拉網式“清江行動”,清除所有埋設在江中的固定絲網、扳網、張網、蝦地龍等捕魚工具,督促漁民收網上岸。禁漁期間,市漁政部門還將聯合公安、海事等部門在沿江水面、碼頭等禁漁區域聯合執法,嚴查非法電捕、偷捕等,加大對屢教不改、屢罰屢犯者的處罰力度,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今年我市將首次建立“漁民誠信檔案”,將漁民非法捕撈行為與當年柴油補貼及生活補貼發放掛鉤。同時開展大規模增殖放流活動,今年預計將向長江投放各種經濟魚類苗種1000萬尾,固城湖、石臼湖、秦淮河等內河漁業水域也將適時開展增殖放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