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公司」排廢水 惡臭薰潮寮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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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公司」排廢水 惡臭薰潮寮

2012年03月27日
摘錄自2012年3月27日聯合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市大發工業區內的圓立環保公司,26日上午處理廢液時發生疏失,導致含有環己烷及甲苯的廢液,因高溫揮發產生刺鼻氣體,工業區往南的潮寮地區首當其衝,潮寮國中師生及附近居民均有聞到味道,幸好並無造成任何人身體不適就醫,市環保局除勒令停工,並依法告發處分。

26日上午潮寮地區不少居民又聞到陣陣臭味,擔憂是否在97年12月曾發生的潮寮空污事件又再度上演,居民除立即向當地里長反映,也試圖找出排放臭氣的「元兇」,潮寮國中也有部分師生表示聞到臭味。由於今年初潮寮國中才又遭到不明氣體侵襲,有學生家長氣得大罵大發工業區「是顆不定時炸彈」。

高雄市環保局接獲通報後,派出稽查人員到場,確認污染源來自大發工業區內的圓立環保公司。空汙科科長黃世宏說,圓立屬甲級廢棄物處理廠,疑因操作不當,導致不明廢液及廢溶劑揮發惡臭氣體。

另外,圓立公司也未依法向環保局申報這批重達7噸的廢液,已蒐證、採樣並開單告發,在公司提出改善計畫前,不得復工。

環保局調查,圓立環保公司從事收運、處理及回收工業廢液,昨天上午9點在處理廢液時,未依正常操作程序進行製程降溫,就直接排出蒸餾殘渣,廢液中的環己烷及甲苯在高溫狀態下大量揮發,造成鄰近地區空氣汙染,不僅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31條,圓立公司未經申報就處理來路不明廢液,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42條告發處分。

環保局表示,已勒令圓立公司停工,涉及不法收受廢液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刑責部分,將會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環保警察隊追查廢液來源,以進行後續移送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