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控制吸煙條例:公共場所有屋頂就禁煙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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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制吸煙條例:公共場所有屋頂就禁煙

2012年03月27日
摘錄自2012年03月27日北京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專家建議稿)》3月27日起通過首都之窗、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官方網站等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建議稿進一步加大禁煙範圍和處罰力度,提出在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全面禁煙,對違規吸煙個人的處罰額度也從現行的10元提高至50元以上200元以下。

建議稿不再採用現行法規中逐一列舉禁煙區域的辦法,而是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煙,即可通俗理解為公共場所「有屋頂」就不能吸煙。

在徵求意見過程中,許多吸煙者對禁煙範圍的擴大表示不滿,認為侵犯了吸煙者的自由。主持專家建議稿起草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應鬆年表示,這從另一方面來說是保護了不吸煙者免受二手煙侵害的自由。

部分贊同禁煙者對現行禁煙辦法和新辦法在實際操作中能否很好地執行表示擔憂,部分公共場所經營管理者對建議稿加重經營單位控煙負擔表示擔憂,部分市民對賦予個人禁煙權利可能造成直接衝突或糾紛表示擔憂,還有煙草銷售者代表認為規定每年的「世界無煙日」(5月31日)禁止銷售香煙的規定沒有法律依據,應鬆年表示,專家建議稿到正式法規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需要在徵求意見的過程中慢慢磨合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