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承諾將在下會期推動「動物保護法」 | 環境資訊中心

立委承諾將在下會期推動「動物保護法」

1997年08月09日
摘錄自1997年8月9日立報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灣大部分的流浪犬都是被以「不人道」的電殛、淹死方式結束生命,官員、學者與民間團體希望早日訂定收容所的設置標準,立委也承諾將在下個會期推動「動物保護法」的完成立法,進一步確立行政機關處置流浪犬的法源依據。   

關懷生命協會與立委張旭成、陳鴻基等人,八月八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台灣公私立流浪犬收容所何去何從」的公聽會,關懷生命協會在報告中明白指出,台灣地區現有六十五所公立收容所中,有四十四所是設立在垃圾場旁,六所設在在水肥場側,其餘的則設在清潔隊旁。其中有五十一處流浪犬收容所,是由清潔隊隊員兼任負責管理的職責。   

環保署毒管處副處長王正雄表示,環保署處理流浪犬問題,一直是處在面臨兩難的困境,由於處理流浪犬不是清潔隊的職掌,既無編制也無預算,因此,管理工作很難進行。他表示,環保署目前已在檢討流浪犬的捕捉方式。在留置方面,目前台北市並無任何問題,台灣省則有待修訂畜犬管理相關辦法。王正雄也承認,根本的解決之道,只能期待「動物保護法」能早日完成立法。    

張旭成表示,流浪犬滿街跑及遭受不人道待遇的現象層出不窮,事關國家形象,長此以往甚至將會影響外交,他與陳鴻基都承諾將在下個會期推動動物保護法的立法工作。   

不過,立法保護動物是緩不濟急的工作,改善目前的現況才是當務之急,他們建議政府應先訂定一套流浪犬收容所設置標準,規範各收容所達到一定的基本要求,至少要先杜絕前述狗吃狗屍等慘狀。現階段也應寬列預算,讓收容所可以善待犬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