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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

環境講習曠課 花縣開罰

2012年04月05日
摘錄自2012年4月5日中央社花蓮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花蓮縣環保局從100年6月起至今執行空污、廢棄物稽查裁罰,並依據環境教育法發出95件環境講習通知,要求違規對象上課,卻有35人曠課,環保局已依法簽報將開單罰款。

花蓮環保局指出,通知到場上課的講習對象,都是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被裁罰,而講習目的是在加強違規者的環保概念,希望能配合降低環境污染衝擊,以避免再度做出破壞環境的行為。這批被通知參加環境講習的對象,多是汽車檢驗廢氣排放不合格、大貨車排放黑煙、工廠排放臭氣、廢棄物申報不實。

花蓮環保局表示,違規民眾或事業單位如果接到講習通知,拒不接受環境講習或時數不足,依據環境教育法的規定,將處以5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再通知仍不接受,將按次處罰直到參加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