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離島建設條例 金門徵意見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修正離島建設條例 金門徵意見

2012年04月08日
摘錄自2012年4月6日中央社金門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離島建設條例將修正,金門縣政府將舉辦3場公聽座談會,縣府研考室表示,10日上午與下午,分別在烈嶼鄉公所與縣府第一會議室舉行2個場次公聽座談會;11日上午在縣府文化局舉行。縣府第一會議室的場次邀請縣府人員參加,也歡迎民眾參加;其他2場邀請各界參加。

縣長李沃士希望縣府各單位,認真思考離島建設條例條文後提出修正意見,供中央修正參考,讓離島建設條例更周全,才不會在面臨問題時再說法令不可行。

離島建設條例民國89年4月公布,主要是為推動離島開發建設,健全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存文化特色,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

離島建設條例施行迄今,經6次微幅增修,但隨著兩岸關係大幅改善,原有條例逐漸難以契合離島發展需求,經縣府多次爭取,行政院經建會民國100年底委託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辦理「建立離島區域合作平台暨運作機制計畫」,並對「離島建設條例」及相關子法提出修正建議,預定101年10月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