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15日
摘錄自2012年4月13日中央社台北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管考處長黃萬居13日表示,為協助受環境公害影響的民眾爭取權益及解決公害糾紛問題,委託文化大學法律系及律師團,即日起每週五於5縣市辦理駐點法律諮詢服務。
民眾遇到環境污染或公害問題發生,常透過公害陳情方式由環保單位受理並稽查,多能得到妥善處理。但仍有部分問題涉及其他權益侵害,或有受害者不明白法律規定,不知道該如何主張權利。
環保署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處長黃萬居13日說明,首場諮詢服務於13日在桃園縣、台南市及高雄市環保局3地推出,台中市及雲林縣環保局在20日也將舉行,「未來這5縣市於每週五,都會有律師定期到縣府環保局駐點服務,歡迎有需求民眾到場諮詢」。
黃萬居說,「公害糾紛法律諮詢服務」計畫預計執行到今年7月底,其他縣市民眾若有需求,也可向地方環保局提出申請,將另行安排諮詢律師,到該地方環保局或其他適當場所,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