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2日廣東實施取水許可証發放制度 防濫採水資源省水利廳悉心推進《廣東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的實施,目前全省已經完成對2萬餘取水戶取水許可証的發放,批准取水量達到300億立方米,水資源費年征收總額超過2億元,並基本扭轉了以往取水隨心所欲、亂採濫用的局面,取水實行許可和水資源實行有償使用逐步邁上法制軌道。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省水利廳悉心推進《廣東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的實施,目前全省已經完成對2萬餘取水戶取水許可証的發放,批准取水量達到300億立方米,水資源費年征收總額超過2億元,並基本扭轉了以往取水隨心所欲、亂採濫用的局面,取水實行許可和水資源實行有償使用逐步邁上法制軌道。
省水利廳悉心推進《廣東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的實施,目前全省已經完成對2萬餘取水戶取水許可証的發放,批准取水量達到300億立方米,水資源費年征收總額超過2億元,並基本扭轉了以往取水隨心所欲、亂採濫用的局面,取水實行許可和水資源實行有償使用逐步邁上法制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