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28日
摘錄自2012年5月28日聯合報宜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宜蘭縣冬山鄉62歲農民吳阿祥3年前開始辛苦開墾的果園,成為山豬的糧倉,不但果樹枝幹被折斷,剛結果的鳳梨也被啃一空,損失慘重,他公開徵求勇士驅逐豬患;不過縣府提醒,獵捕山豬必須提出申請。
吳阿祥的果園位於羅東溪中游溪畔旱地,距離山區約1公里,附近有馬路、變電所與駕訓班,怕人的山豬不太可能專程從山上跑下來,研判應該是附近人工圈養的山豬脫逃,躲藏在溪畔的荒草樹林裡,伺機出來偷吃農作物。
一開始看到果樹下掉落的果實被啃食,吳阿祥原先以為兇手是松鼠,不過當他發現遍地新鮮果粒被剝皮食用,曾懷疑是猴群。直到在果園內看到豬蹄腳印,才確認是山豬。
3年來,吳阿祥被山豬吃掉的農作物損失將近50萬元,2012年300株剛結果的鳳梨,全被啃光。他天天巡視果園,在5月20日瞧見一頭逾百斤山豬在果園乘涼打盹。束手無策的吳阿祥年紀大了,無力與山豬對抗,於是公開徵求勇士替他驅逐山豬。
不過,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畜產科長吳銘峰說,農作物若遭野生動物破壞,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可以把危害事實拍照存證,向縣府農業處申請獵捕,若沒有經過申請程序,私自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捕到保育類則直接移送法辦,呼籲獵捕前一定先申請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