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規定風能太陽能屬於國家不得隨意開發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黑龍江規定風能太陽能屬於國家不得隨意開發

2012年06月20日
摘錄自2012年6月18日京華時報黑龍江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黑龍江省頒布《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其中規定企業探測開發風能及太陽能資源必須經過氣象部門批准,而且探測出來的資源屬國家所有。這是中國首個規範氣候資源利用的地方法規。

中國氣象局局長鄭國光在會上透露,上個世紀,中國氣象災害相對嚴重,因氣象災害平均每年造成人員死亡近4700人。1999年氣象法實施後,氣象災害所造成的人員死亡數和經濟損失數量均呈下降趨勢。但是,每年仍會造成3000億左右人民幣的損失,死亡人數平均也有2000人左右。

鄭國光表示,氣象法規范了氣象設施的建設與管理、氣象探測、氣象預報與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防御和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等活動,明確了氣象部門實行中央和地方雙重計划體制和相應的財務渠道,極大地調動了中央和地方發展氣象事業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