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品防腐劑、菌量超標 抽檢9件不合格 | 環境資訊中心

冰品防腐劑、菌量超標 抽檢9件不合格

2012年06月25日
摘錄自2012年6月23日優活健康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炎炎夏日最適合吃冰,入夏起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即展開散裝飲冰品及配料抽驗,第1波共計抽驗131件散裝飲冰品及41件配料,其中不合格件數分別為6件散裝飲冰品(不合格率4.6%)及3件配料(不合格率7.3%),散裝飲冰品不合格原因為經初、複抽,衛生指標菌量仍過高,配料不合格原因均為防腐劑含量不符規定。對於不符規定業者,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及第33條第1款之規定,處分新臺幣3~15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桿菌群過多,雖不是食品中毒病原菌,不致於影響身體健康直接致病,卻足以顯示該產品衛生狀態不良。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至於常溫保存更是微生物繁殖的最佳環境。

食品中若含防腐劑苯甲酸,當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在9~15小時內可從尿中排出,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也會對肝腎產生影響;己二烯酸食入後會代謝成二氧化碳及水,屬於毒性較低的防腐劑,但亦不可隨意添加於食物中或過量使用,依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規定,同一食品混合使用防腐劑時,規定每一種防腐劑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