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03日
摘錄自2012年7月2日法制日報綜合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以中國內80個城市為申請對象的「城市環境信息公開情況調查報告」出爐。這是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從2012年初開始,歷時半年,對27個省、自治區80個城市的環保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最終獲得63份答復的分析報告。
在這63家環保局的環境信息公開中,對污染物超標企業進行公示的僅有8家,公示率僅為13%;對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件中的企業公示率就更低,不及5%,僅有兩家予以公示。
報告指出,一些法律、法規中都提到了排污許可證制度,但是缺乏可操作的標準,排污許可證的發放範圍、發放程序以及監管機制等方面不盡統一,對無證排污行為的處罰力度不夠,導致排污許可證的作用不能在管理中得到很好的體現。
這次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事項,依法均屬于應主動公開的環境信息。但從統計結果看,地方環保部門一方面缺乏公開動力;另一方面也未形成固定的公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