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 鎖定便利商店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資源回收 鎖定便利商店

1997年08月18日
摘錄自1997年 8月 18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方便民眾回收,環保署17日表示,1997年年底之前,將正式公告便利商店為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地點,供民眾資源回收。回收種類除了寶特瓶,並包括鐵罐、鋁罐、塑膠瓶、利樂包、紙盒包及玻璃瓶。

環保署表示,初步構想是,民眾拿這些廢瓶到便利商店退瓶,寶特瓶及PVC瓶1支退瓶1元,其餘並不退費,只是做為資源回收點。環保署估計,大約有4000家便利商店將投入全面回收資源垃圾工作。

環保署估計,國內一年資源回收市場超過200億元,容器部份至少20、30億元。目前國內共有一萬六千個零售店進行寶特瓶退費服務,並未接受鐵罐、鋁罐、塑膠瓶、利樂包、紙盒包、玻璃瓶等廢瓶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