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水價應合理 以價制量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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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水價應合理 以價制量

2012年07月29日
摘錄自2012年7月27日中央社台北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審計部27日公布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台灣自來水水價長期未能反映供水成本,應加速推動水價合理化,以價制量,達成節水型社會。

審計部報告指出,自來水售價從民國83年訂定後,已經超過17年沒調整,水價長期低於成本。自來水公司連年虧損,截至100年度止,借款餘額達新台幣463億餘元,恐影響公司正常營運;水公司經營離島供水是比照台灣本島平均費率收取,民國96年至100年,經營離島供水虧損14億餘元。

審計部認為,水價長期未能反映成本,不利水公司辦理汰換舊漏管線、改善淨水,也影響節約用水政策成效,應加速推動水價合理化,以價制量,達成節水型社會並充裕自有資金,改善供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