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拍板 瘦肉精殘留標準10ppb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衛署拍板 瘦肉精殘留標準10ppb

2012年08月01日
摘錄自2012年8月1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瘦肉精殘留容許量確定為10ppb!衛生署昨召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例行會議,13名與會專家一致通過比照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的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10ppb。衛生署將待農委會解除瘦肉精禁令,同步公告施行。

殘留標準決議是根據成大環境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璋所做的風險評估,從國民營養調查各年齡層牛肉及牛肉製品攝食量,假設民眾會吃下最高濃度十ppb的瘦肉精肉品來評估。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強調,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通過的附帶決議,殘留容許量不包含豬肉及牛、豬內臟,此次只針對牛肉進行訂定。衛生署將待總統正式發布施行《食管法》,農委會解除萊克多巴胺禁令後公告殘留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