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成立首個法院駐環保部門執行站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浙江成立首個法院駐環保部門執行站

2012年08月03日
摘錄自2012年8月2日中國環境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近年來,人民群眾對環境品質的要求越來越高,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也越來越大,執法難、執行難是目前各地普遍面臨的共性問題。

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環保局在實踐過程中創新機制,通過與司法部門的協作,探索出環保司法保障機制,成立浙江省第一個法院派駐環保部門的環境保護執行站。

蒼南縣人民法院派駐蒼南縣環保局執行站是執行環境非訴行政案件的專設機構。環境保護執行站設在蒼南縣環保局,由法院指派執行人員負責,環保局調配人員加以輔助,法院執行局負責對執行站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環保局負責日常運行。

根據規定,環保局申請的環境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由環境保護執行站負責執行,遇到社會影響重大、執行難度大的案件或者開展集中執行行動,由法院和環保局另行組織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