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民怒告建商涉過失致死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災民怒告建商涉過失致死

1997年08月27日
摘錄自1997年8月27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林肯大郡多位受災戶代表,26日持管理委員會公函、協議書等多項文件,具狀向士林地檢署控告林肯建設、生根建設公司負責人李宗賢、李明珠兩人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數名罹難者家屬指責,李宗賢並沒有表達出解決的誠意,要求檢方扣押其售屋所得的錢財,以防脫產。

林肯大郡住戶管理委員會副主委賴全得說,1997年3月住戶就發現擋土牆土石鬆落、房屋牆壁龜裂、人行步道下陷達20公分等種種地質滑動的徵兆。當時建商曾以和住戶簽定「地基結構保固協議書」的方式,答應住戶會處理這些公共設施危及安全的部分。但是,建商僅有簽定文件的動作,事後仍沒有實際的補救行為,住戶提出這些文件作為證據。

對於住戶請求刑事扣押,承辦此案的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英民表示,檢方會尋求其他可行方案協助受災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