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05日
摘錄自1997年10月5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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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農地開放自由買賣的「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出現重大變革。在行政院長蕭萬長堅持下,原訂嚴格限制變更的重要農業用地,將增列現有山坡地及森林區,使面積由原有規劃的71萬公頃大幅擴增至110萬公頃。此外,作為農用的農地移轉未來雖仍免稅,但將只限為自然人,法人購買農地仍將課徵土地增值稅,以防杜財團投機炒作。
重要農業用地也嚴格限制興建農舍,興建的農舍則限制自住,且農地面積至少要達到0.25公頃以上。各項農地變更所涉及的稅法等問題,將以「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公布當時公告現值為計算基準點。
農委會表示,這項修正案預計在10月底由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預計在開放農地自由買賣後,對購買農地最有興趣的將是「有錢有閒」想在都市近郊買塊地種田種花的都市農夫。至於想要買塊地以農為生,在目前農地價格昂貴下,並不易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