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31日
摘錄自1997年10月31日中國時報新竹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竹科學園區汙水處理廠偷排廢水進入隆恩圳新聞在中時晚報首先獨家揭發後,引起環保相關主管重視,30日組成專案小組到科學園區汙水處理廠進行突檢,由於園區汙水處理廠提不出任何數據,就連最基本的汙水放流數據與14個排放口流向平面圖,都提不出來,專案小組一致決議對科學園區當場裁決給予處分,以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
由於隆恩圳有相當大部分水逕流入頭前溪中,而自來水廠幾個抽水站就是抽取頭前溪水做為新竹市民飲用水,水公司認為事態嚴重。
30日聯檢小組到科學園區進行突檢行動時,就連廠長親自操作機械,也無法使放流水錶轉動,園區才承認放流水監測錶自安裝後,就沒有正常過。最後廠長說明,放流水監測錶無法在短期內修好,原因是安裝機械的地方面積不夠大,必須延伸到廠房外頭民間老百姓的土地才能解決問題。
30日林政則等13位立委在立法院提案連署與提出質詢,要求行政院追查國科會與環保署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