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義仁:拜耳案決定權在地方首長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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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仁:拜耳案決定權在地方首長

1997年12月09日
摘錄自1997年12月9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民進黨處理拜耳公司在台中縣設廠投資案,內部已出現分歧意見。民進黨祕書長邱義仁8日強調,此案涉及地方和中央的各自權責,應充分尊重地方首長意見,黨中央不宜主動介入,因此黨主席許信良及文宣部主任陳文茜等人主張以公聽會取代公投,應屬個人意見。

拜耳公司在台中縣設廠,投資總額約新台幣500億元,預定1998年1月動工。不過民進黨籍縣長當選人廖永來在競選政見中主張以公投決定。

選後黨主席許信良為了證明該黨沒有反商情結,曾在上週與拜耳高層主管會談,文宣部主任陳文茜也對外表示,將研究以召開公聽會方式取代公投。

邱義仁8日表示,黨綱清楚規定重大事件透過公投解決,拜耳案公投是廖永來選舉時的政見。民進黨中央不會干預。主張以公聽會取代公投,應是個人意見。

邱義仁表示,民進黨中央從不曾要強勢主導任何案子,也不容此事發生。尤其地方選舉剛結束,人民對民進黨有相當期許,希望全黨多溝通,不必要因誤會引起衝突,否則會讓人民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