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擬對機動車實行環保分類標誌管理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廣西擬對機動車實行環保分類標誌管理

2012年08月21日
摘錄自2012年8月20日經濟參考報廣西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廣西擬對自治區內機動車進行環保檢驗並核發綠色或黃色環保檢驗標志,未取得環保檢驗標誌的機動車將不得上路行駛。而僅取得黃色環保分類標志的機動車則可能被限行。

環境保護部門核發環保分類標誌不收取費用。車主如果使用偽造或者過期的環保分類標誌,將被處最高1000元的罰款。拒絕環境保護部門進行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的車主將被處以最高500元的罰款。另外,徵求意見稿還規定,在自治區內生產、銷售的機動車燃料質量應當與自治區執行的國家階段性機動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相匹配。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規定標準的車用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