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05日
摘錄自2012年9月4日中國環境報河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河北省環保廳根據日常監測檢查情況,對全省11個設區市2011年環境質量改善和重點污染源監管工作進行了考核,分別授予邯鄲市、唐山市、承德市3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獎,保定市、廊坊市、邢台市3個城市重點河流水質改善獎,保定市、張家口市、廊坊市3個城市重點企業環境監管獎。河北省環保廳將對9個獲獎城市頒發獎牌並各獎勵40萬元。
河北省環保廳、河北省財政廳於2010年聯合制定《河北省環境質量改善和重點污染源監管考核獎勵辦法》。規定河北省每年將從省財政拿出360萬元,分別對重點企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環境監管成效顯著、重點河流水質和城市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的地區予以獎勵,3個方面各取前三名。
河北省環保廳有關人士表示,此舉就是為了進一步調動各市抓好污染物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