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28日
摘錄自2012年9月27日經濟參考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部將借鑒國土資源部的土地指標預算管理模式,建立「國家環境台賬」,實現環保部與各地方在新項目審批方面更好地銜接。
所謂「環境資源賬本」,是指對於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等實行總量控制的四項主要污染物,通過預算,將每項污染物的全省的控制排放量、總減排量和預支增量等三項指標分解到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排污企業,從而將無形的環境資源進行量化管理。
江蘇、浙江、天津、湖南、湖北、內蒙古、山西、河北、陝西、重慶經省級政府批准並報環境保護部同意後,自2014年1月起,在全省範圍內推行總量指標預算管理制度。該政策至2016年將向全國鋪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