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大法制委刪除「滇池生態補償費」規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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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人大法制委刪除「滇池生態補償費」規定

2012年09月27日
摘錄自2012年9月27日雲南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9月26日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4次會上,修改的《雲南省滇池保護條例(草案)》提交二審。滇池是否收取生態補償費,其征收範圍、對象、標準等事項尚在研究中,目前要通過地方立法予以明確不合適,建議刪除有關設立滇池生態補償費的規定。

對於生態資源補償費該誰出、誰又可減免等問題,聽証代表共提出了42條意見、建議,一些代表贊同收取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而如何科學合理確定徵收對象、範圍等成為代表熱議焦點。

對於之前網傳的「每人每天10元標準」,有的網友提出,寧可捐款給滇池治污,也不願被收費治污。